【药品名称】氨甲环酸注射液
【性状】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。
【适应症】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、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。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,在未肝素化前,一般不用本品。
1.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(t-PA)、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。
2.用于人工流产、胎盘早期剥落、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,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。
3.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,如颅内动脉瘤出血,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,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,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,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。
4.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,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。
5.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,可联合应用本药。
6.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。
7.用于前列腺、尿道、肺、脑、子宫、肾上腺、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。
8.用于心脏外科手术中因纤溶亢进导致的出血。
【规格】(1)5ml︰0.5g (2)10ml︰1.0g
【用法用量】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。
静脉注射或滴注:一次 0.25~0.5g,一日 0.75~2g。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,可参考上述剂量,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,剂量可酌情加大。用于心脏外科手术中因纤溶亢进导致的出血时建议采用方案:麻醉诱导后、切皮前,给予负荷剂量 20mg/kg 静脉滴注,20 分钟给药完毕,然后静脉泵注维持剂量 15mg/kg/h 至手术结束。尚无本品维持剂量给药超过 4 小时的数据。
本品与 0.9%氯化钠注射液、右旋糖酐 40 葡萄糖注射液、5%葡萄糖注射液、复方氨基酸注射液、肝素钠注射液配伍,溶液可在 25℃下放置 24 小时内使用。
【贮藏】避光,密闭,不超过25℃保存
【包装】(1)中硼硅玻璃安瓿包装。每盒5支。(2)中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、注射液用覆聚四氟乙烯/六氟丙烯的共聚物膜溴化丁基橡胶塞和抗生素瓶用铝塑组合盖包装。每盒10瓶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(1)5ml:0.5g; 国药准字H20223764(2)10ml:1.0g;国药准字H202237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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